城事
  □蘇少鑫
  1月16日,在廣東省政協會議分組討論上,廣州有關官員在被問到“廣州為何不敢開放異地中考”時稱,廣州根本就沒有資源,錢都上交了。而且土地規模都是按戶籍人口給的。廣州外來人口就讀,一年就是50多萬,要建多少所學校?沒有錢,即使有錢也沒地乾這事。
  官員這話不假。有數據顯示,2010年廣州市財政總收入3348億元,上交中央2100多億,一部分交省里,廣州留下的只有872億元,加上中央稅收返還的,共900個億多一點。
  問題確實直指分稅制之弊。在分稅制下,地方政府抱怨財政收入越分越少,但實際上地方承擔的財政支出卻非常高,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在承擔公共責任、提供公共福利上,各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盤算——你所在戶籍地方政府本該承擔的責任,憑什麼由我來承擔?
  地方政府的邏輯錶面是自洽的,事權與財權不匹配的分稅制所導致的尷尬,是必須檢討並加以改善的。但是,從理論上說,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制設置,本身都屬於政府內部資源分配的問題,要求公民為這種資源分配的不合理承擔後果,理據是否充足?
  具體到異地中考,廣州是不是因為上交了中央和省里之後,確實沒錢沒資源來承擔這筆支出呢?按照官員提供的數字,外來人口就讀,一年就是50多萬。依2012年全國生均教育事業經費初中是8137元的標準,廣州若開放異地中考的話,每年增加支出大概40億元。
  那麼,廣州是否負擔不起這額外的40億?對這個問題相信見仁見智。但是如果考慮開放異地中考對廣州這個城市帶來的正面評價及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更良好的教育環境的功德無量,對比廣州之前豪擲近500億治水及其效果,相信會有另一種視角。
  接下來的問題是,建學校的地從哪裡來?這或許有點棘手,2011年廣州就盛傳“13年後無地可賣”,之後儘管官方闢謠,但可看出政府對土地的敏感。把土地賣給開發商做房地產項目的收益,當然遠比把它建成學校來得“划算”,再說了,城投等投融資平臺欠下的債,相當部分也是要依靠賣地的收益來償還的……
  廣州是否真的沒錢沒資源開放異地中考,咱作為市民不是當家人,當然不清楚。或許還有地方財政支出如何在本地外地居民之間取捨、以及一旦放開會否招致“蜂涌而來”的考量。但有一個數據值得留意,2011年1月,廣州發佈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顯示,“未來5年廣州將規劃建設216個重大項目”,僅花園城市建設一項就達7537億元。7537億元,如果用到開放異地中考的話,大概可用150年。廣州城究竟是要漂漂亮亮地稱得起“花城”的美譽,還是開放異地中考甚至把外來工子女納入義務教育體系中,這就取決於兩者在決策者心中的分量了。
  蘇少鑫  (原標題:能否開放異地中考的另一種視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c91ycrlv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