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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廣場街頭賣竹北房屋藝太熱鬧難倒基層管理者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天軍報道:每逢周末,中心書城與深圳圖書館、音樂廳之間的市民廣場就格外熱鬧起來,流浪藝人,賣字畫、賣工藝品的人悉數登場,頗有點“廟會”的味道。在明令禁燒烤止街邊亂擺賣的深圳,此舉是否意味著有關部門對“走鬼”網開了一面?羊城晚報記者24日就此進行了調查。
  據悉,市民廣場的市容管理由蓮花街道辦及福田區委宣傳部牽頭處置。蓮花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劉漢元及綜合執法隊負責人曹先生均否認此舉是對“走鬼”開禁。他們表示,對廣場上違反市容管理條例的系統傢俱行為仍然嚴格禁止,但對於街頭藝人的賣藝採取謹慎態度。與藝術無關的,純粹售賣商品是嚴禁的,但賣些字畫等打著藝術旗號的就不好說了。
  據記者瞭解,長期駐扎在市民廣場的街頭化療飲食有哪些藝人實力不俗,其中秦朝樂隊、原上草樂隊都是佼佼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純粹為了藝術展演的藝人是不存在的。一位民間畫家私下透露,不是每天有1000多元的收入,才不會來這裡。
  據介紹,市民廣場的問題由來已久,政府有關方面認為藝人的賣藝及鋪設攤位比較隨意,一直在研究如何規範管理,但苦無良策。蓮花街道綜合執法隊也曾經在市民廣場清過場(針對街頭藝人),但反響強烈,所以現在格外慎重,不敢輕舉妄動。據他們透露,關於市民廣場管製冰機維修理,有關部門有很多的設想,但都沒有辦法落實,最根本的就是沒有法律政策依據。
  街頭藝術以“藝術”冠名的售賣,讓基層執法部門左右為難,不過也有市民認為,這種多元化體現了深圳這座城市的包容。作為基層執法者,同樣也有人認為不少街頭樂隊、民間書畫家的水準很高,保留他們在廣場,對於豐富市民文化生活是件好事,但對以乞討為生拉個琴或唱個歌的人,怎麼判定他們就不是街頭藝人?
  蓮花街道辦的幾位工作人員均表示,國內目前針對廣場的管理都是缺位的,市裡的層面如果能夠儘快出台此類的法規或政策指引,作為基層管理部門,也就不那麼被動了。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街頭藝人賣藝太熱鬧 政府欲規範苦無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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